北京市 怀柔区消防救援支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开展“九小场所”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时,发现位于怀柔区开放路的一五金批发部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,责令其立即整改,消除火灾隐患。
该店铺在店内私自搭建夹层用于存放货物,夹层建筑面积约20平方米,其搭建材料为 聚苯乙烯 泡沫彩钢板,该材料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符合国家《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》(GB50016-2014)第5.1.7条的规定。
店主在店内私自搭建夹层用于存放货物。怀柔消防供图
依据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》第五十四条和《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,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场所采取了临时查封措施,责令其立即整改,消除火灾隐患。
消防监督人员现场指出,聚苯乙烯泡沫夹芯彩钢板因 耐火等级 不足、阻燃性能差、燃点低,一旦起火会迅速猛烈燃烧,火势蔓延快,并释放大量 一氧化碳 、氰化氢等有毒气体,极易导致人员中毒或窒息,造成群死群伤事故。
此次专项检查,是深入推进“九小场所”火灾风险治理的关键行动,旨在以“零容忍”态度,坚决遏制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、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及“三合一”住人等突出隐患问题。消防部门郑重提示:各场所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,严禁采用任何不符合防火标准的材料进行搭建装修,切实扛起消防安全主体责任。唯有全社会共同筑牢防火屏障,方能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的持久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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